近日,广东省医保局一行到安溪县,调研全国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联系点工作情况,肯定安溪县精准实施“机制到位、参保到位、保障到位、救助到位、帮扶到位”等“五个到位”,持续巩固医保脱贫成效,坚决防范因病返贫风险,为乡村振兴筑牢健康防线。
政策衔接不断档
“现在看病报销比例高了,自己只掏一小部分,再也不怕‘病根’变‘穷根’了!”湖头镇脱贫户郑奶奶因患胃癌住院治疗,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其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89.66%。
除了发挥三重保障制度梯次减负功能,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也是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安溪分局统筹谋划部署、医疗保障到位的又一重大举措,通过合理设定年度救助限额、分类调整救助比例、实行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比普通参保人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最大限度减轻特殊群众的医疗负担。
“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支付的金额后,年度内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特困、孤儿按90%比例救助,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员、脱贫人员按70%比例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按60%比例救助,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按50%比例救助;年度救助最高限额每人每年6万元。”安溪医保分中心副主任罗淑娇向记者介绍。
据悉,2024年,安溪县共有12.73万人次医疗救助对象发生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医疗费用21370.95万元,基本医保报销13991.89万元,大病保险报销1055.93万元,医疗救助2961.28万元,累计报销18009.1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达84.27%;2025年1-5月,安溪县共有5.04万人次医疗救助对象,发生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医疗费用8551.76万元,基本医保报销5551.88万元,大病保险报销212.46万元,医疗救助1286.11万元,累计报销7050.45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达82.44%。
动态监测防返贫
为及时发现并化解因病返贫风险,安溪医保分局建立“建立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机制”,依托医保信息系统,逐月筛选、动态监测,对脱贫人口中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超过全省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和农村居民中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超过全省上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对象,纳入监测范围,每月15日前向县乡村振兴、卫健、民政等部门推送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人员名单,及时预警,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守住医保领域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工作底线。
“每月系统筛选结果一出,我们马上推送给相关部门去核实,经核实后主动通知救助对象申请救助。”安溪医保分中心待遇股职员谢秋水介绍,2024年至今,安溪医保分局通过“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机制”,已为63人突发大病家庭化解返贫风险。
此外,临时救助也是为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的重要举措。据了解,泉州市每年从财政拨款300万元的专项补助资金,在全省率先开展困难群众临时性医疗救助,实行分级管理,由市、县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确定救助金额,原则上个人救助金额不超过个人承担医疗费用的70%,且救助金额不高于2万元/人。2024年,全县共有131名困难群众获得救助63.6万元。
巩固医保脱贫成效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一环。安溪医保分局局长李钟凯表示,下一步,该局将持续推进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联系点工作,积极查漏洞、补短板、抓提升。用好用活基本医保“一人一档”信息平台,动态关注救助对象参保情况,确保救助对象全员参保;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不断增强大病保险减负功能,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确保困难群众“病有所医”。试点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全力支持“惠闽保”等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大力提升商业保险参与度。探索加强与红十字会、社会慈善、商会等多方力量的统筹联动,增强综合帮扶措施,形成合力,助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记者 李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