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昨日从仙游县文旅局获悉,《仙游县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新近出台,每年安排500万元作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加大旅游品牌宣传、奖励旅游创优、扶持旅游民宿等,促进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
去年,仙游全域旅游规划完成编制并实施,实现旅游接待684多万人次、景区门票收入2639万元;九鲤湖获评省级养生旅游休闲基地;钟山南兴、书峰四黄等7个村入选省级乡村旅游特色村。
为了进一步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该县采用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推广“工艺之都·祈梦圣地”旅游品牌,奖励全县非县管景区创建国家A级品牌,鼓励全县旅行社组织本市以外的游客(含境外游客)到仙游体验二日游等旅游产品和扶持发展旅游民宿,推进旅游民宿与红木产业融合发展。
据悉,该县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标准为:旅游品牌宣传资金,每年100万元;旅游创优奖励资金,每年100万元;对新评定的国家2A级、3A级、4A级、5A级旅游景区(不包含县管景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首次出台民宿扶持政策,明确每年投入300万元,努力培育全域旅游发展新的增长极。
对于申报程序、申报条件、奖励条件及认定评价办法和资金监管等,《办法》也作了明确规定。县财政局会同县文旅局将对补助资金10万元以上的旅游宣传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陈国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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