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6月1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王珺璘 文/图)“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句交通安全规则顺口溜,大家耳熟能详,可偏偏有些骑电动车的,不顾红灯指示,“任性”闯,这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影响城市形象,而且是常常引发交通事故原因之一。漳州交警部门对电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的同时,通过媒体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大曝光”。根据相关交通法律规定,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处予20元罚款。
姓名:蔡*生
违法时间:2022-05-31 11:20:03
违法地址:水仙大街与元光南路东北向西北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姓名:李*智
违法时间:2022-05-31 11:36:16
违法地址:水仙大街与元光南路西南向西北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姓名:林*荣
违法时间:2022-05-31 06:08:39
违法地址:水仙大街与元光南路西北向东北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姓名:林*强
违法时间:2022-05-31 08:46:46
违法地址:水仙大街与元光南路东北向西北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姓名:林*达
违法时间:2022-05-31 00:59:44
违法地址:水仙大街与元光南路西北向东北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姓名:罗*群
违法时间:2022-05-31 07:46:57
违法地址:水仙大街与元光南路西北向东北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姓名:邱*聪
违法时间:2022-05-31 13:49:35
违法地址:水仙大街与元光南路西北向东北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