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5月16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王珺璘 文/图)“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句交通安全规则顺口溜,大家耳熟能详,但有些骑电动车的市民,不顾红灯指示,“任性”闯,这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影响城市形象,而且是常常引发交通事故。漳州交警部门对电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的同时,通过媒体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大曝光”。根据相关交通法律规定,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处予20元罚款。
同时,交警提醒:道路安全很重要,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更需要每个公民的参与。文明出行,遵守交通规则,让我们共同行动,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和倡导者,共建共享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
姓名: 邓*华
违法时间:2022-05-15 06:43:19
违法地址: 胜利西路与延安北路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姓名: 方*标
违法时间:2022-05-15 05:40:29
违法地址:水仙大街与元光南路西南向西北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姓名: 洪*明
违法时间:2022-05-15 09:07:55
违法地址: 水仙大街与元光南路西南向西北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姓名: 黄*君
违法时间:2022-05-15 15:22:08
违法地址: 水仙大街与元光南路西南向西北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姓名: 黄*飞
违法时间:2022-05-15 06:20:52
违法地址: 水仙大街与元光南路西北向东北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姓名:李*青
违法时间:2022-05-15 06:48:08
违法地址:水仙大街与元光南路西北向东北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姓名: 林*硕
违法时间:2022-05-15 07:12:41
违法地址: 水仙大街与元光南路西北向东北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姓名: 童*
违法时间:2022-05-15 08:25:26
违法地址: 水仙大街与元光南路西南向西北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姓名: 周*平
违法时间:2022-05-15 06:07:10
违法地址: 水仙大街与元光南路西南向西北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