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
甘肃省通报15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雁滩派出所民警姬小勇受贿问题。姬小勇利用职务之便,在办理张某某非法拘禁案过程中,以办理取保候审为由,向其亲属索贿40000元。姬小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金昌市金川区宁远堡镇原副镇长张福亨贪污问题。张福亨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之便,采用虚报冒领的手段,以核拨美国红辣椒繁育补贴的形式,侵吞公款10000元,用于支付自己修建房屋拉沙款。张福亨受到免职、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降级处分。
3.酒泉市金塔县古城乡旧寺墩村党总支原书记王世海挪用和贪污公款问题。王世海利用职务之便,将县财政局拨付的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补助资金中30407元用于个人搭建温棚使用,并采取虚报的方式,侵吞集体资金15837.35元。王世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酒泉市金塔县司法局西坝司法所原所长张发兵贪污问题。张发兵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1万元,并将其中的8000元据为己有。张发兵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和行政撤职处分。
5.张掖市肃南县祁丰藏族乡文殊村党支部原书记朵玉山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朵玉山利用职务之便,私下承揽工程后,低价发包给别人,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46490元。朵玉山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6.武威市凉州区清源镇王庄村村委会原主任王玉德贪污问题。王玉德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套取征地补偿款24540元,其中22040元由其个人使用。王玉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7.天水市张家川县恭门镇张巴村原文书崔仁杰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金问题。崔仁杰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金15220元,其中4000元用于缴纳该村社会抚养费,自己使用11220元。崔仁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8.天水市武山县高楼乡八营村村委会文书雷麦娃优亲厚友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雷麦娃利用职务之便,在高楼乡八营村落实“千亩丰产方”及“百亩公关方”项目化肥第二次发放中,优亲厚友,将10袋化肥发放给了与自己关系较好的农户,将8袋占为己有,损害了群众利益。雷麦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白银市会宁县刘家寨子乡后沟村村干部贪污问题。后沟村原党支部书记孙俊仁、村委会主任陈贵、文书冉东武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资金51367.45元。孙俊仁、陈贵、冉东武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平凉市泾川县荔堡镇大寨村截留民政救灾资金问题。大寨村在2013年发放自然灾害救济款工作中严重违反政策规定,私自截留民政救灾资金2700元,用于村集体支出。大寨村党支部书记力自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庆阳市华池县城壕乡计生办原主任姚志斌收受贿赂问题。姚志斌在担任城壕乡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计划生育服务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16次,收取现金21400元。姚志斌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2.定西市渭源县林业局五竹林场场长牛亚伟用虚假燃油发票违规套取资金问题。牛亚伟安排单位会计用虚假燃油发票从石油价格补贴项目款中套取资金19354.97元,用于支出招待费等。牛亚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3.陇南市文县桥头乡闫家村文书周左兴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问题。周左兴利用工作之便,虚列退耕还林户头和面积,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共计34741.5元。周左兴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14.甘南州合作市发展和改革局原会计金玲贪污和挪用公款问题。金玲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入不入账的非法手段侵吞单位公款利息20900元,挪用公款70万元用于营利性活动。金玲受到行政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5.临夏州临夏县榆林乡榆丰村党支部书记李尕来及家属违规享受低保问题。李尕来违规操作,将本人及家属共6人安排为农村一类低保对象,低保金在其妻子名下领取,违规领取低保金总计5760元。李尕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甘肃省纪委)
青海省
青海省通报6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个别干部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2年7月12日,城西区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民事纠纷案时,负责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的审判员李洪岐让当事人承担往返西南政法大学出差费用并收取出差补助;负责审理该案的干部杨明有将案件证据材料丢失,致使案件当事人不服两级法院判决结果,造成多次越级上访。2014年12月30日,城西区人民法院研究决定,给予李洪岐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杨明有行政记过处分。
2.西宁市湟中县拦隆口镇西岔村村干部在“两房”建设中违规收取资金问题。2010年至2014年,西岔村村委会原主任李广财利用职务之便,在评定农村危房改造户、奖励性住房户时,违规收取4户村民1000元,并将村集体土地0.8亩非法转让给村民用于建房。村委会原会计董吉兰违规收取7户村民4400元,并无故扣留1户危房改造补助卡2年。2015年2月25日,拦隆口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广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董吉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海东市乐都区共和乡书卜村党支部原书记李长国、村委会原主任李长伟、村原文书李显彦虚报冒领扶贫资金问题。三人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套取2010年至2012年整村推进项目资金3.5万元入股某私营企业分红,获得红利共计1.26万元。2015年3月19日,乐都区共和乡党委分别给予三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冒领资金及红利予以追缴。
4.海西州格尔木市畜牧兽医工作站党支部原书记、站长晁万鼎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问题。晁万鼎在任格尔木市畜牧兽医站党支部书记、站长期间,擅自将畜牧兽医站院内7亩国有土地长期出租、将地上建筑物出售,并将出租、出售收入用于支付兽医站工程基建款。在本人退休后,仍将单位1万元油料卡归个人使用。2015年3月13日,格尔木市纪委报经市委常委会批准,给予晁万鼎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5.海北州祁连县经济和商务局收受企业赞助款问题。该局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谋取利益,2012年12月至2013年11月期间,收取三家私营企业各种名义赞助款共计23万元(其中,9.93万元用于单位公务开支,13.07万元已全部上缴国库)。2014年12月4日,祁连县纪委报经县委同意,对该局党组书记、局长许飞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黄南州尖扎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原副局长多杰仁增受贿问题。2013年3月、5月,多杰仁增利用职务便利,在签订苗木购销合同时,收受供销商感谢费共计7万元用于个人消费。2015年3月15日,尖扎县纪委监察局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给予多杰仁增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尖扎县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青海省纪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通报6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泾龙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金六十挪用公款问题。2011年4月,金六十帮助他人挪用村级互助发展资金10万元,用于玩赌博机和偿还赌债。金凤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良渠稍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谢占河贪污问题。2013年谢占河指使他人虚造征地补偿面积36.45亩,套取征地补偿款674325元,并从中支取11万元供自己使用,后以给领导送礼为由将其中8万元占为己有。西夏区芦花台党工委研究并报西夏区纪委同意,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红兴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占义以他人名义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贴资金问题。1999年至2005年王占义以他人名义申报退耕还林面积27.4亩,领取补贴资金39200元,并将28900元挪作他用。红寺堡区纪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吴忠市同心县预旺镇南关村党支部原书记马全良贪污问题。2012年马全良违反规定,截留南关村覆膜项目中的652卷地膜,其中392卷用于村务开支,剩下260卷以每卷40元出售,得款10400元,并占为己有。同心县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固原市原州区黄铎堡镇张家山村原文书丁小平贪污问题。2011年9月,丁小平利用职务之便,虚报草原承包面积2800亩,骗取草原生态补偿款33600元。原州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乡米粮川村党支部书记田兴良违纪问题。2009年,在生态移民搬迁过程中,田兴良违规为其亲属分配移民房3套,同时违规给不属于搬迁对象的4人各分配住房1套。2014年4月,在实施扶贫项目中,违规向无本村户口且不在该移民区居住的9户农户发放羊41只。沙坡头区纪工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通报6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焉耆县七个星镇七个星村党支部原副书记马天河,在收取2014年该村村民新农保参保资金过程中,将7750元参保资金据为己有,导致村民未能及时参保,影响村民大病就医。2015年3月27日,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塔城地区额敏县二支河牧场斯海因村村委会副主任叶尔肯别克·阿巴依,将村民上交的16500元富民安居建房自筹款挪用,导致村民未能及时享受富民安居建房优惠政策,房屋至今未开工建设。2015年3月11日,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阿热勒托海牧场沙斯特布拉格村党支部副书记吐尔逊哈力·库西肯巴依,利用职务之便将33100元富民安居工程款挪作他用,将26户牧民24000元草原补助款非法占有。2015年5月7日,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4.和田地区策勒县策勒乡麻扎库勒村党支部原书记买沙依木·阿塔吾拉,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国家专项补贴资金85500元,自己私分24239元;采用别人的名义冒名领取价值19000元富民安居房建筑材料;向村民乱罚款1000元归个人使用;向村民收取各类押金、保证金5700元至今未还。2015年4月14日,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5.2015年1月,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半截沟镇大庄子村,组织22名村组干部赴外省市旅游,并用公款给每人补助3500元。2015年4月14日,给予该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吴生忠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签字同意财务报销的半截沟镇党委书记周晓勇党内警告处分。
6.2013年8月,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巴里巴盖乡寄宿制学校校长巴哈·汗加尔,安排学校工会组织42名教职工旅游,费用共计68678元,其中个人承担42000元,剩余26678元从工会经费中予以报销。2015年5月12日,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通报1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2012年4月,在塔里木大学宿舍管理区无线网络信号覆盖项目施工中,学生工作部(处)宿舍管理科科长王黎炜,利用职务之便,向施工方索要价值3500元三星手机一部。塔里木大学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