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改小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持三条底线】习近平2日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会议指出,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
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及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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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制度改革、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改革入围
国土资源部标定土地改革“新秩序”
尽管《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下称“总体方案”)至今尚未得到国务院的批准,但土地管理制度深化改革的“新秩序”已经基本建立。征地制度改革、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改革将构成未来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主体。
2013年10月,国土资源部提出“关于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总计27条,涵盖土地所有权、征地等土地管理体制的多个方面,但并未明确相关改革领域的重要性排序。
至2014年8月,按照国务院有关精神,国土资源部已将上述三个领域作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方向。根据这一“新秩序”,国土资源部将陆续制定出台“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意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并适时开展征地制度改革试点。
明确“三重点”
“7月底的时候,部里面又一次部署了关于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问题的有关工作,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今后一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你可以把这些内容理解成为一个"新秩序"。”8月6日上午,国土资源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向《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表示。
7月31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主持召开第20次部长办公会。本次部长办公会的主要议题即是研究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问题。记者了解到,在这次部长办公会上,重点研究了包括三个领域在内的改革工作,即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农村宅基地改革和农村征地制度改革。
2013年10月,国土资源部牵头起草了“关于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下称“政策建议”),并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前,送交中央最高决策层审定。基于这一政策建议,《关于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要求。
记者了解到,“政策建议”总计包括27条,基本涵盖了土地用途管制、有偿使用制度、产权制度、土地整治等当前土地日常管理制度的全方位内容。在上述领域,国土资源部均通过“建议”的方式,提出了对现有土地管理制度的调整、创新和改革。
“但是,在当时的政策建议中,是没有明确重点的,从现在这次会议的情况看,是明确了征地制度改革、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宅基地改革这三项工作的重点上来,其他的有关工作,要围绕这三项工作统筹推进。”一位接近国土资源部的权威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
记者了解到,在部长办公会上,姜大明特别强调了上述三项改革工作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