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绵阳中院”)新址前贴的一则告示———“法院办公区严禁拍婚纱照”,昨日在微博引发热议。南都记者发现,由于绵阳中院这座办公楼外观酷似美国国会山,早在2年前即被广泛批评“太奢华”。如今舆论未散,它又成为当地不少婚纱摄影机构及新婚夫妇的拍照外景地。昨晚,该院工作人员称对贴告示一事不知情,但表示由于无围墙,其他人想靠近大楼不难(11月9日《南方都市报》)。
通常情况下,政府部门的办公大楼是不忌讳有人拍照的,能够吸引摄影家或是摄影爱好者的镜头,让其成为一道风景也是一件可遇而不可求的好事情,从某些方面来讲,它也体现了一个地方政府的形象,而四川绵阳中院的办公大楼不仅不欢迎有人拍照,甚至对有意把大楼作为婚纱摄影背景的新人们还下了“禁令”,明确告知“法院办公区严禁拍婚纱照”,看起来是怕别人拍照,影响了法院正常的“办公秩序”,而稍微一琢磨,法院的“醉翁之意”远非如此。
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无论是国家的三令五申还是公众无休止的质疑,地方政府部门兴建豪华办公大楼的热情一点也没有减弱,动辄数百万乃至数千万上亿元的豪华办公大楼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但有一点,无论哪个地方所建的豪华办公大楼,为了避嫌或是难以说清的原因,基本上都是“低调”而行,即便是再喜欢张扬政绩的官员,也不愿意拿豪华办公楼来炫耀,从心里也不欢迎公众和媒体的监督,禁止拍照也不仅是绵阳中院一家,安徽阜阳的“白宫”以及国家级贫困县8个白宫大的办公楼等同样都不欢迎人们“拍照留念”。
绵阳中院的“欧式大楼”,早在2009年1月即被网友质疑,是山寨的白宫、国会山。资金是否符合程序且不说,法院是国家的法律审判机关,无论从哪个方面考虑,也与欧式建筑风格扯不上关系,绵阳中院将自己的办公大楼设计建设成欧式“山寨版”,显然并不是出于“工作需要”,而完全是为了满足虚荣心理,而这是国家规定所禁止的。
既然已经“生米做成熟饭”,公众再质疑,再怎么不理解,法院也已经“乔迁新居”,新人发现其欧式风格能为自己的婚纱照衬托背景,体现出一种浪漫,也算是这座欧式法院大楼为市民发挥了“副作用”,法院确实不应该拒绝新人们的这种心理追求。况且,拍摄其外观也不会影响大楼里面的正常办公,没有必要害怕自己的某些“隐私”会暴露。既然已经入住,如果真能够让法院的各项工作像这座大楼一样呈现出优秀气色,在全国的司法系统中独树一帜,受到群众的交口称赞,也不枉费这大楼的豪华,法院又何须拒之于“千米之外”呢?□朱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