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7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派出7个督查组,对全区14个设区市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进行专项督查。
为确保督导工作收到实效,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工作手册》,要求全区各市开展好全面自查工作,切实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督导检查期间,各督查组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检查相关文件材料等方式,了解各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传达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
为抓好专项督查、做到督查工作有的放矢,9月10日,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世勇组织召开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要求督查组做到“七个突出”,即突出政治督查、突出成效督查、突出综合治理、突出深挖彻查、突出基层组织、突出组织领导、突出“五查五整顿”活动的领导力,重点针对个别地区和部门政治站位不高、部署形式化、发动群众不充分、线索核查质效不高、重点案件查处不力、执法思想不一致、黑恶势力“保护伞”打击难、处在打击“盲区”、扫黑办作用发挥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对工作组人员进行了专题辅导培训,查缺补漏。
《 人民日报 》( 2018年09月18日 11 版)(庞革平、尚永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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