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7月10日电 记者从湖南省郴州市纪委获悉,郴州日前对8起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多人被追责。
据介绍,这8起典型案件分别是:苏仙区白露塘镇仙溪冲村党员王小银酒驾案,苏仙区许家洞镇板屋村党员许正酒驾案,资兴市供电公司工作人员何晓军酒驾案,资兴市东江街道梧洞村党员何爱华酒驾案,资兴市林业局工作人员杨帆酒驾案,资兴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生周健酒驾案,宜章县五岭镇政府干部王树松酒驾案,临武县香花镇大坪村党员蒋贱平酒驾案。
其中,2018年2月,王小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白露塘镇党委给予王小银党内警告处分。
2018年2月,王树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受到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五岭镇党委给予王树松党内警告处分。
“我们已经与公安等部门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公安对查获的涉及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特别是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社等部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郴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记者陈文广、谭畅)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站长统计
CopyRight ©2019 闽南网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