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知名餐饮企业俏江南董事长张兰被曝改变国籍仍然担任朝阳区政协委员,引发舆论广泛质疑,而朝阳区政协的一位官员表示,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并没有关于禁止外籍人士担任政协委员的明文规定。(11月26日央视网)
“法无禁止即自由”和“法无授权即禁止”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两个法律谚语。对私权力而言,法无禁止即自由,只要法无禁止即为公民权利;对公权力而言,则法无授权即禁止,政府决策、行政必须做到有法可依。
然而现实中,有的官员似乎对两者混淆不清,朝阳区政协的这位官员也应算其中一个。他的意思很明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没有关于禁止外籍人士担任政协委员的明文规定,那么张兰目前担任政协委员就是可以的。该官员的表态一出,舆论大哗。
其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第一条就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以下简称中国人民政协)为全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说得还不明白吗?虽然政协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立法机关不同,但“两代表一委员”都有一个主要职责是建言献策,外籍人参政议政,难说不会影响到中国的政策走向和国家利益。中国政协委员须中国籍,众人皆知的常识,还需要加以解释或加以论证么?
据招商银行与贝恩顾问管理公司发布的《2011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披露,个人资产超1亿元的大陆企业主中27%已移民,还有47%正在考虑移民。在中国,如张兰者还有没有,应该好好审查。同时,也应该让钻法律漏洞的官员再读读法律、学学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