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政府官方网站上了解到,为解决福田区独生子女死亡、伤病残家庭的实际困难,该区拟定《福田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规定,独生子女死亡、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600元到750元不等的特别资金扶助,夫妻合计每月1200元至1500元,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11月26日法制网)事实上,福田并非第一个制定此类办法的地区,凤凰网此新闻后的相关链接里,就有广东惠州惠城区、重庆、石家庄、福建等省市区的扶助失独家庭的具体方案。各地领取条件不一,金额不一,立足点都在于保障失独家庭能过上当地一般甚至中等水平的生活。
但笔者以为,此种类似于低保的扶助金,只能说是聊胜于无。记得前阵子新闻里说到,北京某大学的教授因失去独子,无人在合同(或什么纸)上签字而无法住进养老院。老教授没钱吗?当然不是。除了失去孩子,此事也给他和老伴造成了伤害。
有钱什么用?人到晚年无法与子孙共享天伦带来的凄凉才是最难忍受的。不知政府在制定扶助计划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这些:失独家庭最缺的,是家庭的温暖,是儿孙绕膝的欢乐,是后继有人的放心。白发人送黑发人已是不可挽回的事实。政府如何能使失独家庭在衣食无忧之外得到更多精神上的抚慰,是一个比金钱扶助更重要更难解决的严峻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