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鼓励各地深化实化河湖长制,加强河湖生态系统建设,省财政根据2024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对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的10个县(市、区)给予了正向激励,每县奖励100万元,三明市泰宁县位列其中。
近年来,泰宁县委、县政府始终牢记重要嘱托,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对河湖长制工作的部署安排,不断深化河湖长制工作,全力推动流域环境治理。通过统筹推进涉河项目建设、开展“清四乱”专项治理、创新宣传方式以及加强生态治理等多项措施,泰宁县的水土保持率达到了92.56%,有效推动了当地水环境的持续改善。
值得一提的是,泰宁县还积极探索河湖长制与其他领域的融合发展模式,如将河湖长制与文旅产业、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等紧密结合,充分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融合,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一做法不仅让泰宁县荣登中国最美乡村百佳县榜首,还为其赢得了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国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全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县等一系列国家级荣誉称号。
同时,泰宁县不断健全河湖长制工作体系,强化水资源监管,有效推进了大金湖流域的生态修复工作。如今,泰宁县的9个乡镇交接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水平,城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金湖湖库水质达标率以及国、省控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均达到了100%。县域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省前列,成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的典范。
此次获得省级河湖长制工作激励资金,将为泰宁县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泰宁将继续深化河湖长制工作,不断探索创新治水新模式,努力打造更加美丽宜居的生态环境,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条件。(记者 蔡晓卿 通讯员 陈曦熊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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