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4日讯 2月22日,刘某等人带着行李从建宁乘坐动车到达沙县,在转乘汽车时,慌忙之中竟将一个装有七万元现金和房产证等物品的公文包遗落在落客平台上的垃圾桶旁,直到接到沙县公安局民警的电话时才恍然大悟。
当天上午,刘某夫妇等四人从建宁乘坐动车到达沙县,准备前往三明办事。在三明动车北站落客平台上,他们拖着七八件行李转乘朋友的汽车,在装行李时,将一个公文包遗落在一个垃圾桶旁。几分钟后,沙县公安局与武警部队、动车站派出所联勤工作小组在巡逻中发现一个石墩胖有一个公文包,经询问现场人员无人认领。打开查看后,发现包内竟然装有七万元现金还有房产证、结婚证、户口本等物品的。参与巡逻的沙县公安局虬江派出所民警王威立即根据证件上的信息通过公安系统查询并结合车站旅客信息,找到了失主的联系方式及时联系上失主。
接通电话时,失主刘某等人尚不知包包遗落,正在赶往三明的路上。在核对无误并确认失主信息后,联勤小组及时将物品发还给刘某。从监控中民警发现,刘某等人将公文包遗失在地上5分钟后被联勤小组发现,遗落13分钟后便接到了民警的认领电话。
民警提醒:在车站等公众场合,一定要看管好好自己的行李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务必随身携带。万一丢失,及时报警。(记者 黄丽青 特约记者 陈永煌)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站长统计
CopyRight ©2019 闽南网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