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支持职工购建房86.6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8.48%,比上年下降0.2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75138.77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6.73%,90-144(含)平方米占67.73%,144平方米以上占5.54%;购买新房占65.95%(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1.07%),购买存量商品房占32.2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19%,其他占1.58%。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3.49%,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4.94%,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1.57%。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5.18%,30岁-40岁(含)中30.48%,40岁-50岁(含)占26.45%,50岁以上占7.89%;首次申请贷款占88.70%,二次申请贷款占11.30%;中、低收入占99.75%,高收入占0.25%。
2.异地贷款: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320笔10812.50万元。2017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5136.2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4844.40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7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945笔33521.6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10.77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5.14万元。2017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945笔33521.60万元,累计贴息5.14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未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业务。
(四)住房贡献率: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59.84%,比上年同期增加11.62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自2017年7月6日起,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以购买住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的实际拥有套数为准;调整最高贷款额度,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5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30万元;暂停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待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低于95%时,按相关规定恢复办理;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待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低于95%时,按相关规定恢复办理。2017年8月起实行公转商贴息贷款,全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945笔33521.60万元。
(二)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
2017年7月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上限:中央及外省市驻闽单位及其职工为2016年度三明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226元的5倍即26130元;其他单位及其职工为2016年度三明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226元的3倍即15678元;缴存基数下限: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2016年度三明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226元的0.3倍,即1568元。缴存比例为5-12%。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
5年期以下(含)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75%,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为1.5%。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推动“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改革方案落地。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协调推进市区管理部和市区承办银行入驻新行政服务中心,同时以此为契机,率先在市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上推行“一窗办结”模式,改变了职工在公积金中心柜台—银行网点往返的历史,以实实在在的举措便民利民。
2.推行周末无休服务。为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各县(市、区)管理部根据当地政府部门要求推出周末无休便民服务。目前市区、永安、沙县、宁化、大田、将乐等6个管理部实行周末无休工作机制,明溪、清流、建宁、泰宁等4个管理部实行周末预约机制。
3.开通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真正做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简化了办理手续,避免职工在转入地和转出地之间往返奔波,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率,极大地方便职工。2017年,我市共为528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4.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健全。在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柜台服务的基础上,依托互联网和移动终端,积极拓展服务渠道,逐步实现了以中心网站、12329热线服务、自助查询服务为基础渠道,以微信公众号和12329短信服务为重点拓展渠道的综合服务平台。其中:中心网站累计点击量达2538.96万人次;12329热线服务32.28万人次(人工服务11.17万人次,自助服务21.11万人次);共有3.66万人关注微信公众号,发送12329短信服务170.62万条。
5.简化办事手续。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的9.29万人次中,共有4.09万职工通过逐年冲还贷(还月供和还本金)一次性办结业务,实现了足不出户提取住房公积金,5.2万职工享受到了零表格零公章简化手续带来的便利。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完成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安装配置历史数据服务器及数据库备份服务器,保障历史数据的查询及业务系统备份正常运行;积极推进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跟进三明市“数据汇聚平台”、“一网通办”等项目,参与信息汇聚共享,优化服务流程;加强信息安全工作,做好安全防范,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六)重要指标说明
1.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指年度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当地商业性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总和的比率。
2.住房贡献率: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
3.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指当年获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所需支付贷款利息总额与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需支付贷款利息总额的差额。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计算。
4.职工按收入水平分类:低收入指收入低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中等收入指收入介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倍(含)—3倍之间,高收入指收入高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含)。
5.增值收益率:指增值收益与月均缴存余额的比率。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