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三明调查队统计,上月全市居民价格指数上涨0.9%,涨幅较上月回落0.3个百分点,在全省九地市位居第二位。其中城市上涨1.1%,农村上涨0.5%;工业品价格上涨2.0%,消费品价格上涨1.3%,服务价格上涨0.3%,分别影响总指数上涨0.64%、0.81%、0.11%,消费品价格指数高于全省平均0.4个百分点,服务价格指数低于全省平均0.9个百分点。
从环比看,CPI上涨主要受食品类、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上涨影响。食品价格上涨0.5%,影响CPI上涨约0.09个百分点,如受大范围冷空气影响,全市水产品价格上涨3.5%,影响CPI上涨约0.11个百分点。从同比看,CPI涨幅比上月回落0.3个百分点,主要是受去年同期对比基数较高影响。
据测算,在1月份0.9%的CPI同比涨幅中,新涨价影响约为0.3个百分点,幅度位于全省第七位;而去年价格变动的翘尾影响约为0.6个百分点,影响效果显著。(王琳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