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报了全省第三季度“五个一批”项目具体实施情况。来看:
正向激励综合考评前三的设区市和综合考评前十名的县(市、区)
根据省发改委制定并实施《关于调整完善“五个一批”项目正向激励具体实施办法》,为深化推进“五个一批”项目,将按季度:
●对设区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五个一批”新开工产业项目数及总投资、“五个一批”新开工战略新兴产业项目数及总投资等五项指标进行综合考评,对位居全省前三名的设区市各奖励500万元前期工作经费,由省发改委分别奖励设区市政府前期工作经费。
●对县(市、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五个一批”新开工项目数、“五个一批”新开工产业项目数及总投资等四项指标进行综合考评,对位居全省前十名的县(市、区)各奖励100万元前期工作经费,由省发改委分别奖励县(市、区)政府前期工作经费。
2017年第三季度各县(市、区)新增签约、开工、投产情况
注:跨县(市、区)项目总投资未分解到所涉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