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明溪县人民政府发布《野生鸟类禁猎期和野生动物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方法的通告》,从2017年4月10日起至2027年4月10日止,在明溪县行政区域内禁止捕猎所有野生鸟类。
禁猎令规定:在禁猎区内禁止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射钉枪等改造的枪支、军用武器,地弓、粘网等工具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场所及其生存环境。若因科学研究、疫病防控、保障航空安全等特殊情况确需捕捉、猎捕野生动物的,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申请特许猎捕证。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加强对野生动物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非法捕猎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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