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化县下达《通知》,决定对开业时间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符合奖励条件的新开的宁化客家小吃精品店和连锁店实行奖励。其中精品店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奖励1万元,要求业主在提交材料时已正常开业2个月以上,经营利润在每月1.5万元以上。有3家以上连锁店的,每个实体小吃店面积应有30平方米以上,每个店奖励5000元。同时,《通知》对县外新开客家小吃精品店或连锁店的统一标识、经营场所、店面装修、卫生标准、经营品种及状况均提出了规范要求。
据了解,宁化县去年奖励了县外新开客家小吃店14家,共奖励14.5万元。(张茜茜 谢玉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