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3月5日,是“学雷锋”为人民服务日,“满意在三明”活动正式启动,进而迅速在三明大地铺开。随后,这项活动渐渐成为三明的一种常态,并持续至今,已有30年。它为三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三明人民创造一个开明、清明、文明的社会生态环境,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而今,三明市已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有人发问:“满意在三明”活动,还有必要再持续开展下去吗?“当然要持续下去,这是毫无疑义的。”3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侨台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朱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给出了铿锵有力的回答。在他看来,“满意在三明”活动的本质,体现为“为民”的理念;而“为民”是每一个共产党人应有的情怀,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
起缘:群众对优质服务的期待
1973年,18岁的朱清来到三明。之后,他在三明学习、工作和生活了整整20年,一直到1993年,才调往福州工作。在上世纪80年代,朱清曾担任三明市文明委主任,见证和参与了三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对“满意在三明”活动的起缘极为熟悉。
“改革开放以来,三明市精神文明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中宣部和团中央来调研,把三明的做法形象地提炼为‘创三优’和‘两学’,就是创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和学雷锋、学先进。”朱清说,1984年,中央在三明举行全国“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工作会议,总结推广三明建设“政治安定、经济繁荣、精神文明、环境优美、生活方便”的新型文明城市的经验,号召“全国学三明”。
然而,三明市自身也得加快发展,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以适应优化发展软硬环境的需要。在这一背景下,“满意在三明”活动便应运而生,得到了三明市委的高度重视和加强指导,也得到了三明干部群众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福建省委还对此给予了肯定和推广。
那么,“满意在三明”活动的具体“导火线”又是什么呢?
1987年初,时任三明团市委书记的朱清,带领团市委的一批干部到列东百货大楼文化用品柜台,体验文明经营服务工作。列东百货大楼位于三明市“三优”示范街的中心地段,其文化用品柜台的营业班组,又是当时团市委命名的“青年文明示范岗”,以优质服务著称。“我当时与营业员一起站柜台,接待顾客,并听取营业员和顾客对服务工作的意见。”朱清说,有顾客认为,如果百货大楼的所有柜台都像文明岗这样,服务热情又贴心,那就太好了;营业员们希望,他们的热心服务能得到顾客的尊重,同时自己也能在日常生活中体验到别人的优质服务。
在这次体验活动中,朱清发现,大家都希望优质服务能从示范岗扩大到社会各行业,能形成一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氛围。这让他看到了文明创建工作中的薄弱点和工作作风的不实之处,更体会到了“群众需要什么、向往什么”。后来,团市委集中各方意见,进行专门讨论,统一了思想,计划开展一项让全市各行业共同参与的为民服务主题活动。而这项活动,就是“满意在三明”。
命名:要让社会各界都能认同
“事实上,当初还是费了不少劲,才将‘满意在三明’确定为这项活动的主题。”朱清回忆说,那时,大家对如何给这个主题活动命名,才能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各抒己见,后来经过多次讨论,有人提出了一个建议,将活动主题命名为“满意在三明”。
大家解读含义,对照民意,感到很贴切。接着,又就“满意在三明”活动的开展,怎样与职业道德建设、社会公德建设进行有机融合,展开了研讨。“这个问题,既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也是难点。”朱清说,因为在过去,抓“两德”建设,往往局限在某些行业或社会的某个侧面,很难形成综合效应,大有“一部分人做,一部分人看”的现象,成效不大,也难以持续。
而将“两德”建设融入到“满意在三明”活动中,首先可以使全社会“两德”建设有一个共同的抓手。“我们可以发动各行业工作者,在自己岗位上塑造‘满意’形象。”朱清说,抓满意,人们易于理解,适应社会道德水平的多层次性,既可解决现实问题,又可作为长期的努力方向,永不会过时。
其次,可以使“两德”建设系统化、具体化和群众化。各社会阶层、各行业甚至在各个地域范畴,都可以有针对性地围绕“满意”目标,制定自己工作的具体指标和措施,从而得到工作服务对象的认可。这样,就可以使绝大多数人都参与到“满意在三明”的活动中来。
另外,还可以通过与“两德”建设的结合,密切岗位与社会的关系,推动行业风气和社会风气的共同改善。
经深入分析和反复论证后,大家认为开展“满意在三明”活动,完全符合三明文明创建活动的发展实际。于是,团市委向市文明委送了报告。市文明委是市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协调办事机构,对“满意在三明”活动的含义和方案,非常重视,认为这与市委对深化三明精神文明建设的聚焦点和工作思路高度契合,当即决定以市文明委和团市委联合发起的形式,向全市各行业部门和各县市区进行部署,一下子把这项活动推到了各级党政组织和社会各界。
由此,“满意在三明”活动便在三明社会各行业中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在活动中,党委统筹组织,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发挥出了突击队“打头阵”的作用。
活动:以“为民”作为出发点
那时,市委还决定“满意在三明”活动,要以“为民”为出发点。随后,市区各单位学雷锋服务队,集体上街开展各种便民服务,拉开了“满意在三明”活动的序幕。
1987年3月5日,学雷锋为民服务日这天,在梅列、三元两区的主街道上,分布着上百支以党、团员为骨干的便民服务队。他们一边为群众办实事,提供各种民生所需的服务项目;一边发放在全市开展“满意在三明”活动的宣传卡。
市、区两级的主要领导及市直各部门单位的负责人都深入到服务现场,给服务队鼓劲,并向群众做宣传。“满意在三明”活动,就这样既大张旗鼓又扎扎实实地全面铺开。
朱清说:“之后的活动,更是日益深入。”“满意在饭店”“满意在邮电”“满意在车站”“满意在税务”“满意在社区”等各具特色的“满意”活动,纷纷开展起来。那些与群众日常生活联系最密切且多数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由于活动延伸到了社区,也给社区文明共建注入了新的内涵,把家庭美德建设也纳入了进来,深受群众欢迎。
当时,许多的“满意”措施,都很实在,也很有特色。
三明市第一医院开展了“让每一位病人满意”的活动。全院医务与行政人员轮流为病人义务导诊。这既方便了病人就诊,也为医政管理收集了反馈信息。同时,还把社会服务与岗位服务融为了一体,明显地改善了医患关系,提高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此外,三明市还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等服务机构,办理“蓝本”户籍,发给特殊“三证”,筹建“新客家”新村,兴办“新客家”食堂、小学和幼儿园等,为待在三明的外地人员,提供了“满意”的经商、务工环境。这一举措,还曾受到了国务院农村经济研究中心考察组的高度赞扬。
朱清说:“‘满意在三明’活动,正是突出体现了‘为民’的理念,所以才持续至今30年,仍然影响不衰、充满活力。”在他看来,开展“满意在三明”活动,是三明“抓精神文明建设、促物质文明建设”的有效举措。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三明的交通条件还比较差,但由于“满意在三明”的良好声誉,不少外地的经贸活动,甚至是全国性的经贸活动,都常放在三明举行。这给三明带来了很多的信息和商机,也推动了三明经济的发展。
未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30年来,三明开展‘满意在三明’活动,坚持不懈地抓精神文明建设,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朱清说,特别是近几年,“满意在三明”活动的内涵进一步丰富,成效进一步凸显,并经过“为文明点赞,为三明点赞”活动的推动,成为更加靓丽的文明城市品牌,持续焕发出璀璨的光芒。
作为曾经“满意在三明”活动的倡导者和参与者,朱清认为,这项活动开展至今,已大大超出了当初组织者的预期。30年的实践积累充分表明: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城市,要始终以群众的利益需求为出发点,要始终充分发挥群众主体地位的作用,要始终尊重和支持群众的首创之举,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务实有效,要始终与改革开放互推共进,要始终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要始终坚持共建共享,要始终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成效的最高标准。
“归根结底,用习近平总书记的话来说,就是要始终围绕和体现‘以人民为中心’。”朱清动情地说,“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的满意才是‘满意在三明’的生命力。”
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就制定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2015年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时强调,“抓精神文明建设要办实事、讲实效,紧紧围绕促进人民福祉来进行”。朱清认为,单从这个意义来说,以“满意在三明”活动为特征的三明精神文明建设,就应该持续深入地进行下去;而要让“满意在三明”活动,能够与时俱进地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就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物质创造、精神培育和文化发展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着想、造福。
在采访接近尾声时,朱清说:“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相当广泛,但“为民”理念是其核心。曾担任过福建省委书记的项南同志,在肯定和推广三明精神文明建设经验时,概括出了三句话,其中第一句话是‘三明三明,为了人民’,而这句话就应该是‘满意在三明’活动永恒不变的方向!”(记者 彭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