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取暴利,给驾考学员提供作弊器材,不料被抓了个现行。日前,大田检察院以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据了解,该案是刑法修正案(九)后福建省首例组织考试作弊案。
2016年10月,林某某到大田某驾校找林某培训C1驾驶证。因林某某文化程度较低,担心无法通过理论考试,便让林某找到同为驾校教练的郭某,让其帮忙寻找可以在理论考试中提供作弊的渠道。
郭某先与李某取得联系。随后李某便联系上陈某,说有学员需要作弊通过理论考试,陈某见状立即答应,并表示要收取2500元费用。李某将联系的情况告知郭某,并告知郭某要收取4000元的费用。而郭某则慌称对方需要收取5000元费用就可以通过理论考试,林某某知悉后表示接受。
考试的前一天,李某开车将陈某从永安载至大田,在见面之后由陈某为其换上装有微型摄像头的衬衫,并戴上其他摄像、窃听器材,教会其作弊器材的操作方法。之后,林某某就携带作弊器材到大田交警大队驾驶证理论考场参加考试,在考试前当场被交警考官搜出作弊设备一套,并如实陈述准备在理论考试中作弊的事实。
随后,陈某于2017年1月11日在莆田动车站被铁路派出所民警抓获,移交至大田公安局。
据了解,陈某曾于2015年在甘肃兰州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帮助他人通过驾驶证理论考试,被法院以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组织考试作弊罪系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此外,陈某还涉嫌在永安、沙县等地组织多起驾驶证理论考试作弊。 (廖许杰 林起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