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在高速上开车超速,害怕被路边的雷达测速仪“咔嚓”,为毁灭违章记录,他故意毁坏测速仪以发泄内心的不满和怒气。近日,他被清流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今年4月,洪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由泉南高速宁化往清流方向行驶,行经清流龙津镇供坊隧道口时,发现该路段有移动测速仪,为避免驾驶途中被拍到违章,萌生破坏移送测速仪的念头。5月27日12时许,洪某行经该路段时,看到路边护栏上用铁链锁着的移动测速仪,用撬棍撬开铁链,将测速仪搬上车,行至距清流温郊服务区约1500米处,将测速仪从高速路护坡石头上扔下。经清流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测速仪价值4.305万元,维修费用300元。
法官提醒:任何损毁或盗走测速仪的行为,都涉嫌刑事犯罪。司机碰到罚单肯定心生郁闷,但是懊恼之余,更应检讨自己的驾驶习惯,而不是损坏道路上的交通设施,它不仅规范司机的驾驶行为,还关系着道路交通安全,保护的是每一位驾驶者的人生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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