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被中宣部、司法部联合授予“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成为全省检察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5年来,市检察院结合检察职能以案释法,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开展检察宣传、接访、法律咨询、犯罪预防等工作,形成了网格化、无缝隙、全覆盖的法治宣传格局,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同时,还不断推进依法治理,促进依法行政,加强法制教育,提升检察亲和力。
自2011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6950件10827人,批准逮捕5967件915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4776件23422人,提起公诉13397件20912人。查办危害经济发展、损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案件507件755人。依法对376名轻微犯罪人员作出不捕不诉处理,对360名未成年人实行犯罪记录封存,取得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此外,在全市重点乡镇、群众诉求较多或治安复杂地区,我市检察机关还设立巡回检察联络室43个,巡回检察联络点63个,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就地化解矛盾,打造“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这种创新型普法方式,已成为我市检察系统的一大特色亮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