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三季度,将乐县城区环境空气污染指数年均值为37,空气质量评价为“优”,各项监测指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未出现一次酸雨。地表水水质 符合国家ⅲ类标准,前三季度监测达标率为100%。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全部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全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德化牛母岐层林尽染五彩斑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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