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日前已经省政府同意并印发实施。年内,全省将完成30处煤矿退出任务,化解过剩产能182万吨。其中,三明市将完成6处煤矿退出任务,化解过剩产能31万吨。
三明年内将完成退出任务的6处煤矿是:
大田县溪洋煤矿有限公司小溪洋一号井(4万吨)、
大田县东源煤矿有限公司桃舟北一号井(5万吨)、
将乐县兴源煤炭有限公司古佛堂煤矿3号井(4万吨)、
清流县沙芜上坪煤矿有限公司上坪煤矿(6万吨)、
尤溪县昌辉煤业发展有限公司十字隔煤矿(6万吨)、
大田县后洋煤矿有限公司后洋矿山(6万吨)。
根据部署,从今年起至2020年全省共完成78处煤矿退出任务,化解过剩产能600万吨。其中依法关闭退出1处、6万吨,引导有序退出77处、594万吨。分年度计划:
今年退出30处、182万吨,
2017年退出15处、100万吨,
2018年退出26处、204万吨,
2020年退出7处、114万吨。
在化解过剩产能的同时,全省还将严格控制新增产能。从今年起至2018年止,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停止审批9万吨/年及以上煤矿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停止审批现有煤矿整合勘查区(探矿权)的资源整合项目。严格审批9万吨/年以下煤矿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此类技改项目建设规模不得超过15万吨/年,各设区市当年度此类技改项目新增产能与所在设区市上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及其完成情况按1∶3比例挂钩。
省上将把各地化解过剩产能目标落实情况列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各地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对未完成任务的地方和企业要予以问责。(记者 李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