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上午10时许,宁化县公安局湖村所民警在湖村镇谌坑村开展治安大清查中,发现谌坑村野外一搭建工棚有涉嫌生产伪劣产品的嫌疑。民警马上对其生产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经初步调查:湖村镇谌坑村村民徐某平、徐某金以注册“三明**贸易有限公司”名誉在宁化县城郊乡成立销售化工原料销售点,从2015年8月开始为从 中获取经济利益,在湖村镇谌坑村搭建工棚,从厦门***化工产品有限公司购买化工原料,采用私自加工生产油漆稀释剂和添加剂方式,贴牌“宏源”商标进行销 售并获取产品差价利润。目前,案件已移交工商部门调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