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他人开设赌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保护伞并从中获利非法收受贿赂。近日沙县人民法院公开重审被告人郑某等人受贿罪、邓某行贿罪一案。
邓某等人在三明湖源乡村僻野之处开设赌场,万事俱备,还缺关键一点:保护伞。开赌场,肯定会被查处,如果找到保护伞,那就保险多了。通过疏通找到了郑某、卢某、田某、陈某,一来二去,就和派出所接上了关系。
被告人:“我已经用了洪荒之力啦”怎么还被逮住…
法官:错,错,错。只要你犯罪了,不管用的什么力,终究受到法纪的严惩。
经庭审查明
被告人郑某
于2009年2月至2011年12月,在担任湖源乡派出所副所长、所长期间,利用其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负责辖区内治安、刑事案件查处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贿赂款26.9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被告人卢某
于2009年2月至2011年12月间,在担任湖源乡派出所民警期间,利用其在辖区内治安、刑事案件查处的职务便利,对辖区内赌场不予查处或查处不力,先后收受贿赂6.4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被告人田某
于2009年3月至2010年6月间,在担任湖源乡派出所民警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贿赂款3.3万元。对赌场不予查处或查处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
被告人陈某
于2009年2月至2011年11月期间,在湖源乡派出所任协警期间,利用协助派出所民警接出警以及配合派出所民警执法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贿赂款3.2万元,对赌场不予查处或查处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
被告人邓某
于2009年3月至2011年12月期间,为了使其与他人合伙的赌场能顺利运行,不受到湖源乡派出所查处。先后给湖源乡派出所民警、协警行贿21.8万元,谋取不正当利益。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卢某、田某、陈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并作出以下判决:被告人郑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被告人卢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被告人田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陈某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邓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
被告人犯罪所得的赃款,由保管机关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纪委很重视这起职务犯罪,庭审当天,组织了二十多名乡政府、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进行旁听。
庭审感言:通过这个案件警示我们,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做到慎独、慎初、慎微,不能擅权妄为、以权谋私,否则终将受到法纪严惩。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法官提示:做为一名共产党员,国家公务人员,如果手中有某种权力和便利,那么在工作和生活中,就难免会遭遇到许多的诱惑和陷阱,要经受得起考验就必须得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