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6号至16号期间,犯罪嫌疑人熊某等人又对泰宁县陈某以办卡为由实施网络诈骗,先后骗取人民币2万零8百元,陈某发现被骗后很快报案,泰宁县公安局根据陈某提供的线索迅速跨省追击。
检察官提醒,一般这类案件,利用受害人贪图便利,急于办卡的心理,虚构能办理高额度的信用卡诱惑受害人上当受骗,信用卡的申请和使用关系到市民的切身利益,一定要到正规的银行办理,切莫贪图便利、或轻易相信他人而泄露个人信息,防止上当受骗。
据了解,商业银行大额信用卡的审批程序十分严格,单凭身份证无法办理,更不能代办,今后如果接到类似电话,不论骗子如何花言巧语,一定要做到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款,以免造成账户资金损失。
三明:开展反诈禁毒集中销毁活动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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