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医管中心了解到,结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全市2015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患者第三次精准补助计划补助总金额达3314万多元,最高的单人年度补助金额超过18万元。
大病患者林美松年度医疗总费用79.03万元,共获得了18.14万元的精准补助,他的家人说,这次补助真是“及时雨”,可以用来还清父亲手术治疗所借外债,让家庭告别“因病返贫”。
市医管中心负责人说,2015年度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患者第三次精准补助计划补助1214人,其中城乡居民医保803人,职工医保411人,补助总金额3314.52万元,城乡居民医保补助1739.82万元,城镇职工补助1574.7万元。
符合条件对象在特定情况下可享受补助:
实施精准补助,我市对当年度医疗总费用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个人负担超过30%的大病患者,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补充保险的基础上,且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当年度收支有结余的前提下,根据大病患者家庭收入情况,对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扣除公务员医疗补助、民政及红十字会等救助后,按比例实行第三次精准补助。
第三次精准补助对象主要有两类人员。
第一类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含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已纳入到民政医疗救助系统的参保人员。
2015年度全市一类人员总数57人,年度医疗总费用914.06万元,扣除基本医疗基金保险、大病补偿保险、民政补助金额等,个人实际负担费用419.59万元,共获得第三次精准补助190.23万元。
第二类包括:当年度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上一年度三明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时仅拥有自有住房的城乡参保居民;当年度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上一年度三明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时仅拥有自有住房的城镇参保职工;其他因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其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重病患者经审批后亦可纳入补助对象。
2015年度二类人员总数1157人,年度医疗总费用1.7689亿元,扣除基本医疗基金保险、大病补偿保险、计生补助金额等,个人实际负担费用8146.63万元,共获得第三次精准补助3124.29万元。
7月13日,市区低保户得了重病正在康复中的张超明来到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拿到了总额7.28万元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患者第三次精准补助金。张超明激动地告诉记者:“我没想到能拿到这么高的精准补助,党和政府温暖的阳光照到了心坎上。”
市委、市政府、市医改领导小组在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中,一切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宗旨,防止“因病返贫”,让更多人享受到医改红利,不断提高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医改领导小组组长詹积富亲自部署抓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患者精准补助工作,为困难群众谋福祉。今年全市的精准补助覆盖面扩大,补助金额提高,前所未有。 (三明日报记者 苏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