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3日0—24时,南宫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和无症状感染者1例。目前,对所有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已全部采取隔离医学观察,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有序进行。现将其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确诊病例一:男,34岁,南宫市天一和院小区居民。2020年12月19日至24日单位上班无外出。25日携家人自驾到省儿童医院看病。28日至31日正常上班,期间在南宫市天一酒店参加午宴。2021年1月1日到南宫市人民医院检测核酸,2日20:00样本呈阳性,随即被采取集中隔离观察措施。3日诊断为确诊病例。(普通型)
确诊病例二:男,30岁,南宫市天地名城小区居民,为确诊病例一的弟弟。2020年12月18日核酸检测为阴性。21日自驾到邢台东站,乘坐G655次列车2车厢到洛阳入住友谊宾馆。22日到华阳宾馆参加农机展销会。23日乘坐G1712次列车3车厢到邢台东站,自驾回家。24日自驾到省儿童医院。25日至27日,先后在南宫市万和超市、得力文具、旭日通信、新胜利超市购物,寺庄羊汤就餐。28日在天一快捷酒店参加推销活动。29日至2021年1月1日,曾到过天幔理发馆、万和超市。2日到河北省眼科医院就诊,乘坐G1560次列车3车厢到石家庄就餐,乘坐G491次列车1车厢返回邢台。20:30被采取集中隔离观察措施。3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无症状感染病例一:女,31岁,南宫市天一和院小区居民,为确诊病例一的妻子。2020年12月17日至24日,每日接送儿子上下学,曾到过蚂蚁汽车装饰店、华座便利店、晓田祥快餐。25日7时同家人自驾到省儿童医院看病。26日至29日,每日接送儿子上下学,曾到棠熙便利店购物。30日,到省儿童医院看病。31日至2021年1月2日,每天接送孩子上下学,期间到过杜妈妈棉衣店、至诚装饰。与确诊病例一同一时间被采取集中隔离观察措施。3日被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在相同时间、地点有以上共同活动轨迹或近期接触过上述地区相关人员的,请第一时间向居住地乡镇、街道报告,配合做好防控管理和核酸检测。
南宫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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