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为垃圾分类立法 拟年内完成地方性法规起草工作
8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垃圾分类立法工作座谈会,介绍全省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就垃圾分类立法工作征求意见和建议。记者从会上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牵头起草专门的四川省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在详实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争取年内完成法规起草工作,明年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张正红介绍,我省自2015年起,在成都、德阳、广元等3个国家重点城市和攀枝花、绵阳、遂宁、泸州等4个省级示范城市,启动实施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今年以来,该厅先后赴成都、广元、德阳等地,对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同时,对《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初稿进行了反复修改完善。
据悉,成都力争2019年出台《成都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会议明确,省内各市州要结合自身情况开展自主立法工作,除成都以外,德阳、广元2个国家重点城市要率先出台垃圾分类专门地方性法规。攀枝花、泸州、绵阳、遂宁4个省级示范城市要加快推进立法工作,条例(草案)力争明年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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