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民李先生的父亲住了6天院不幸离世,部分药物医院收取了7天费用,“父亲去世了怎么可能吃药?”目前,物价部门要求医院退还多收取李先生的303.95元药费。
9月25日,李先生说,今年3月21日,81岁的父亲因患有膀胱肿瘤在西安做了手术,好转出院后,为进一步治疗,4月8日入住咸阳市中心医院肿瘤二科。4月13日早上,父亲出现虚弱乏力、胸闷气喘等症状,医护人员给他吸氧。当日下午5时许,父亲自行将吸氧管摘掉到厕所,不料刚坐下一会儿身子便往后仰,李先生赶紧呼叫护士。“我父亲被扶到床上后仍能说话,抢救一个多小时后,说我父亲呼吸、心脏骤停导致死亡。”
李先生认为父亲的死亡医护人员有责任,遂申请医疗鉴定。“今年5月,我在查看医院费用清单时,发现有几项药品的费用有出入。”李先生介绍,父亲总共住了6天院,但有几项药品数量却显示是7项。随后,李先生多次联系医院,但对方始终未给一个明确说法。8月底,李先生将此事反映给咸阳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
9月25日上午,华商报记者从李先生父亲的住院费用清单上看到,4月8日至13日住院期间,共花费药费2285.74元,其中静脉注射、氯化钠注射液等5项药品数量一栏显示为“7”。
咸阳市价格举报中心一工作人员表示,经过询问该医院医务科,并查询患者住院费用清单、病例,证实患者住了6天院,部分药品多收了一天费用,合计303.95元。目前,已要求该院向患者家属退还医药费并做好解释工作,之后还将对医院的这种行为处以3倍的罚款。
咸阳市中心医院一位负责人介绍,安排患者治疗前,相关科室会将需要的药品提前取出来,保证第二天患者的治疗能够延续上。当时这位老人突然离世,第二天应急处置中存在一定的疏忽,没有将这些药品及时退掉。
25日晚,咸阳市中心医院发说明称,院方主动接受市物价局的处理意见,立即责成科室向患者家属退费、致歉,并对相关科室负责同志给予警示谈话、经济处罚、全院通报。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站长统计
CopyRight ©2019 闽南网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