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闽南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男子家中被盗起诉小区物业索赔3万元 法院驳回诉请

来源:北京晨报 2018-09-16 12:58 http://www.mnw.cn/

­ 男子家中被盗起诉小区物业索赔3万元 法院驳回诉请

­  江先生居住的房屋内遭遇窃贼,劳力士手表、笔记本电脑、现金等贵重财物均被盗走。江先生遂将该小区的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其财务损失3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法院判决驳回了江先生的全部诉请。

­  原告江先生诉称,其作为涉案房屋业主的工作人员,经业主同意在房屋内居住、办公。2014年3月涉案房屋内发生盗窃案。作案人现已被抓获,并被判处刑罚。该盗窃案的发生是由于物业公司安保措施不完善,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所致。因此,物业公司在该起盗窃案中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起诉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其财物损失现金3万元。

­  被告物业公司辩称,双方不存在安全保障义务法律关系。物业公司系该小区的物业服务单位,但涉案房屋业主并非江先生,江先生也没有支付过物业费。

­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江先生作为经业主许可居住于涉案房屋内的实际物业使用人,其享有接受物业公司物业服务的权利,系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对象。根据本案已查明的事实,江先生的财物损失系因案外人实施盗窃行为所致。同时,物业公司已采取不间断保安巡逻、查看现场、及时报警等措施,说明物业公司已履行了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

­  现江先生未能证明盗窃案件的发生系物业公司未履行安保义务所致,且物业公司并非盗窃行为的实施主体。基于以上事实,江先生主张由物业公司赔偿其财物损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江先生的全部诉请。

­  此外,违法盗窃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难以避免,小区保安无法时时处处设防,安保义务人仅负有在合理限度范围内保护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

­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原标题: 家中被盗 物业被判不担责
责任编辑:蒋晓彬
相关阅读:
新闻 娱乐 福建 泉州 漳州 厦门
猜你喜欢:
热门评论:
频道推荐
  • 7月29日今晚24时油价调整最新消息 国内92和
  • 非法收受财物8191万余元 杜梓一审被判15年
  • 3户中央企业10名领导人员职务调整
  • 新闻推荐
    @所有人 多项民生礼包加速落地快来查收 三峡大坝变形?专家:又有人在恶意炒作 北京新一波疫情为什么没出现死亡病例? 戴口罩、一米线 疫情改变了哪些习惯? 呼伦贝尔现幻日奇观 彩虹光带环绕太阳
    视觉焦点
    石狮:秋风起,紫菜香 石狮:秋风起,紫菜香
    石狮环湾生态公园内粉黛乱子草盛放 石狮环湾生态公园内粉黛乱子草盛放
    精彩视频
    医解百科︱这5种习惯都会伤害你的胃(视频)
    医解百科︱这5种习惯都会伤害你的胃(视频)
    医解百科︱为什么要经常出去玩?(视频)
    医解百科︱为什么要经常出去玩?(视频)
    专题推荐
    关注泉城养老服务 打造幸福老年生活
    关注泉城养老服务 打造幸福老年生活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泉州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

    新征程,再出发——聚焦2021年全国两会
    2020福建高考招录
     
    48小时点击排行榜
    文明乡风满桃源,永春处处是新风 全省率先 厦门公积金贷后变更业务可全程 赖清德窜访南美计划突变!外媒:因美方拒 厦门实现首笔 “绿证”交易 台湾诈骗案频发 一周内民众损失超18亿新 满意“大罢免”结果吗?网络投票超六成满 中共石狮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举行 汇聚智慧发挥优势 续写石狮发展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