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8年9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在确保10月1日起如期将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适用新税率表的同时,抓紧按照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要求,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使群众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再享有教育、医疗、养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依法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新个税大病医疗支出如何税前扣除?具体范围和标准
子女教育选择可以是便宜的公立学校,也有昂贵的私立学校的;继续教育有的商学院每年学费就是几十万。同样是教育支出,相差可以很大,怎么扣除?
“对于个人可以在税前扣除的一些专项支出,目前国际上一般的做法是据实扣除,但是会再加上一个限额,税前扣除的支出不能超过这个限额。”卢奕介绍,限额扣除和定额扣除不一样,“限额扣除的概念是已实际发生的支出,但有一个限额,税前扣除时不能超过这个限额。像大病医疗,如果确实有大病发生和费用支出,可以按照一定的限额在税前扣除。”卢奕认为,大病医疗不适合搞定额扣除,不能没大病也固定给一个定额扣除;而子女教育支出,对每一个适龄学生的父母,可采取定额扣除。
卢奕还谈到,国际上一些国家在公布年度财政预算案时,都会同时公布与税务相关的一些税前扣除限额,如当年度的医疗费用抵扣限额是多少。同时,还会参照每一年的物价水平、费用标准情况来更新抵扣额度,进行动态调节。
官方公布的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闽南网(www.mnw.cn)小编将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