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了解到,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本市实行养犬登记、年检制度,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为养犬集中年检时间。养犬人应当按照法规规定,为爱犬办理登记、年检手续。
据介绍,凡是在2017年度办理过养犬登记、年检手续的养犬人,应当于2018年5月1日至6月30日持有效的养犬登记证和动物健康免疫证,到住所地公安机关办理年检手续,缴纳管理服务费,取得养犬年检标志后,可以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指定的动物医院或狂犬病免疫接种点为爱犬免费接种狂犬病疫苗,以防止它感染上狂犬病。
新养犬的个人和单位,应当按照《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养犬登记和年检管理办法》,携犬只,持有效身份证明到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手续。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公安机关为方便市民办理养犬登记、年检手续,5月1日当天,将联合畜牧兽医部门在本市部分社区设立“一站式服务”站点,提供登记、年检和狂犬病预防免疫一站式服务,为养犬群众创造便利、节省时间。
特别提示
1.北京市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醒广大养犬市民,2018年养犬集中年检时间为5月1日至6月30日,请广大市民按时为犬只办理登记年检手续并及时为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逾期未办理年检手续,养犬登记证将面临失效。
2.重点管理区第一年养犬登记费用为1000元、以后每年年检为500元;一般管理区收费标准,由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于饲养绝育犬的或者生活困难的鳏寡老人养犬的,减半收取第一年管理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