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宝丰县检察院在上级检察院指导下,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犯罪嫌疑人许国正依法批准逮捕。
2017年4月15日,犯罪嫌疑人许国正到宝丰县某小学任班主任。期间,许国正以给女生讲题为由,在教室、办公室等地以讲台、桌子为遮挡,采取抠、摸下体等手段多次对9名学生进行猥亵。5月22日,一名被害女童家长向警方报案。宝丰县公安局立即组织调查,并于当日将犯罪嫌疑人许国正抓获,次日将其刑事拘留。
宝丰县检察院对此案办理高度重视。5月25日,该院接到宝丰县公安局的邀请,即派出均为女性的业务骨干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并就保护被害女童权益、心理疏导、安抚被害女童家属等工作提出建议。5月27日下午接到公安机关提请逮捕许国正的法律文书后,该院立即成立专案组,加班加点办理此案。5月29日,该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许国正依法批准逮捕。
宝丰县检察院还成立由5名三级心理咨询师组成的心理咨询团队,在征得被害女童父母同意后,在监护人监护下对被害女童进行心理疏导,争取把对女童的伤害降到最低。下一步,该院反渎部门将对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责任人是否存在渎职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在宝丰县检察院办理此案过程中,平顶山市检察院未检处全程监督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完善侦查取证方向,杜绝瑕疵证据。河南省检察院也对案件办理提出指导意见。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站长统计
CopyRight ©2019 闽南网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