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取证类案件瑕疵问题少了,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不批捕和不起诉的案件数量也下降了。”近日,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检察院对该院上半年检察业务质效进行分析研判,刑事案件审查批捕、起诉工作呈现“一少一降”的特点,令人眼前一亮。
“这是一份检察建议发出之后的落地回响,也是检警凝聚共识、相向而行的结果。”涵江区检察院检察长林玉贵介绍,今年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5周年,办案质量的整体跃升,是检警双方从“各管一段”到“同向发力”的理念转变,更是检察监督从“柔性建议”向“刚性质效”的跨越升级。
直击“病灶”的检察建议
今年年初,涵江区检察院对近两年不捕、不诉案件进行逐案筛查,发现一些侦查活动中的问题反复出现,证据收集不规范、强制措施适用不当等成为影响案件质量的主要问题。
问题摆在案头,如何让监督意见真正被重视、被采纳并落到实处?检察机关决定换一种打法:不再就案论案、零敲碎打,而是系统梳理共性问题,形成一份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制发前,林玉贵走进公安机关,双方“一把手”面对面沟通,把问题摆在桌面上,把建议说到症结上,同题共答,化共识为行动。
最终形成的检察建议书,不客套、不空泛、不笼统,从询问(讯问)笔录的制作,到涉案物品扣押、鉴定意见告知程序,从关联案件证据收集,到存疑不捕、不诉案件的跟进侦查等,逐案逐条列明问题表现,逐一提出整改意见举措,逐月设定落实节点,让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接得住、打得通、改得掉”。
务实举措让检察建议落地
检察建议有了分量,关键还要看落地的力度。
涵江区检察院没有让建议“一发了之”,而是“一竿子插到底”,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打出三记“实拳”,让侦监协作真正融入侦查全流程。
——同堂授课,“一把尺子量到底”。针对建议中点出的取证不规范、程序不严谨等多发问题,检察机关选派业务骨干走进公安机关,以“侦查规范取证与检察有效监督”为主题,开展盗窃等类案专题授课,围绕物证固定、讯问程序、鉴定标准等关键环节,结合辖区真实案例“以案说法”。80余名一线办案民警听得进、记得住、用得上,从源头上减少了“带病”证据流入检察环节。
——依法介入,“一个关口再前移”。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人员依法介入引导侦查,在证据收集方向、法律适用标准等方面与侦查人员“当面锣、对面鼓”地沟通协商,将监督端口从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前移至侦查启动之初,变“事后纠偏”为“事中导正”。今年以来,该院已依法介入疑难复杂案件16件,同比上升27.27%。
——责任到岗,“一人守门把好关”。检察机关推动公安机关建立案件侦办质量“守门员”传导机制:每个办案单位设立一名经验丰富、功底扎实的“守门员”,将检察建议的各项整改要求分解到办案单元,压实到具体承办人,并举一反三,形成“谁办案谁负责、谁出错谁担责”的责任链条,让质量意识穿透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
规范化办案成为工作日常
邱某盗窃案,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批准逮捕决定后,对照补充侦查提纲,跟进监督补充侦查落实情况;侦查人员多方补强证据,排除疑点,对邱某重新提请逮捕,到该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时,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这是今年5月初,检警联席会点对点复盘落实检察建议提到的一个案例。
机制好不好,实绩来说话。办案质效显示该区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不捕不诉的案件数量较整改前明显下降。其中,第二季度较第一季度下降了31.25%。检察建议所涉及的侦查违法问题大幅降低,曾经的多发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规范化办案正逐渐从“被动遵守”变为“主动习惯”。
检察建议不在多而在精,监督协作不在形式而在实效,这正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带来的变化。林玉贵表示,涵江区检察院将持续深耕侦监协作机制“责任田”,让建议有分量、协作有力量、监督有质量成为常态。
全媒体记者 张仁平 通讯员 周素真 黄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