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进一步促进购房消费,巩固房地产企稳回升态势,1月1日,莆田市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购房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涵盖购房补贴、入学保障、信贷支持、存量盘活等多维度的政策举措,有效期3年。
在支持购房消费方面,《通知》明确多项惠民政策。各县(区、管委会)将结合商品房库存情况,推出普惠性购房补贴、多孩家庭补贴等多元化补贴形式。非属地户籍人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无需迁入户籍,凭备案合同及首付款发票可为适龄子女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起始年级学位。同时,鼓励房企对接医院、学校、大型企业等开展定向推介,通过团购让利支持新就业青年等群体住房需求。
针对购房资金压力问题,《通知》创新支持模式。对资金短缺群体,房企可与购房人协商共建共有产权。环卫工人等中低收入群体可由属地国企提供共有产权支持。此外,通过旧房回购、抵押担保等方式助力“以旧换新”,职工及配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公积金直接支付首付。信贷政策方面,首套房与二套房商业贷款利率、首付比例可执行同等标准。
在去化库存与盘活市场上,《通知》精准发力。商办用房领域,各地可提供入户就学配套支持,闲置商办用房经审批可优化功能转换。商务集中区将出台人才优惠、税收减免政策,推动龙头企业入驻。二手市场方面,符合条件的二手房购房家庭可享受划片入学,个人销售满2年住房免征增值税。二手房过户实现水电气网等关联事项集成联办,线上线下“一网好办、一窗通办”。
《通知》还明确系列配套保障措施,包括建立国企主导的商品房统一展销平台,今年3月底前推进房票制度落实到具体项目,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或人才房等。
此外,《通知》还对规范商品房抵押、合同网签注销等流程作出详细规定。(全媒体记者林晓玲通讯员谢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