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至22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阮军,副主任郑祖杰、林金波、何金清、宋建新,秘书长陈建舜出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傅冬阳,副市长吴健明、陈文荣,市法院院长苏建平、市检察院检察长许志鹏,市监委有关负责人列席。
会议审议《莆田市木兰溪流域保护条例(草案)》;审议并通过《莆田市山体保护条例》;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十三五”规划实施和“十四五”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海洋渔业局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我市建设工程用砂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书面传达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有关情况。
阮军在会上指出,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推进疫情防控、促进高质量发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代表作用等履职尽责,为实施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作出了人大应有的贡献。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即将召开,要把开好这次会议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密切配合,全力以赴,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大会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如期顺利召开并取得圆满成功,为奋力谱写新时代莆田发展新篇章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记者 陈祖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