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奖励2019年度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第二批、第三批)的决定》,对2019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的先进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奖励。荔城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陈少贞因在办理一侵犯著作权案中发挥重要作用而受到表彰,获得“有功个人”称号。
据悉,2017年8月份开始,林某强经营着某微信公众号,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作品800余部。2019年11月13日,荔城区检察院以被告人林某强涉嫌侵犯著作权罪提起公诉。同级法院12月9日作出判决,被告人林某强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近年来,荔城区检察院在加强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方面多措并举,建立侵权盗版案件快速反应处置机制,对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通报的可能构成犯罪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及时对案件定性、侦查取证方向提出合理化意见,提升办案质效。今年以来,共受理相关案件42件,告知权利人85名,告知率达100%,实现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告知工作的“全覆盖”,保障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和案情通报机制,综合运用联席会议、个案会商等多种方式强化办案效果,形成打击合力。(记者 吴双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