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已出台《莆田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依据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的具体情况,设立举报奖励级别,参照涉案货值数额的大小,给予举报人一次性货币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最低不少于人民币500元。
据介绍,具体奖励标准如下:属于一级举报的,按该案货值的4%及以下给予奖励;属于二级举报的,按该案货值的2%及以下给予奖励;属于三级举报的,按该案货值的1%及以下给予奖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的,奖金按照上述标准计算后再加50%。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额度可以不受上述限制,但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市民若发现相关食品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检举和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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