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市水利局、市河长办获悉,莆田市全力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乡镇交接断面水质监测考核实现常态化。
莆田市落实“监测监管全覆盖”要求,从今年4月28日起,在54个乡镇60个交接断面设立水质监测点,每月常态化监测高锰酸盐、氨氮、总磷、溶解氧、PH值等5项指标,以五项指标中最差的计算结果作为该考核时段的评价结果。执行“监测乡镇、考核县区”要求,每月根据考核断面评价结果对县区水环境进行考核,考核断面评价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每月考核结果在由市县乡三级河长参加的“河长日”活动上通报并进行公布。
同时,强化水质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县区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年度考核挂钩,对连续两个月不合格的断面,镇级河道由市河长和市环保局约谈所在流域镇级河长,县级河道由市级副河长约谈所在流域县级河长;对连续三个月出现40%以上不合格断面的县区,由市级河长约谈县级河长;对连续三个月不合格断面的相关河长进行问责;因区域内连续多月水质不合格影响省级以上水环境考核的,对相关责任河长进行问责。(记者 黄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