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莆田市卫计委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和水质卫生检测工作的通知》,组织市、县区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集中式供水单位(以下简称水厂)卫生监督检查和水质卫生检测工作。
目前已基本完成第一季度工作目标,全市已出动执法车辆34车次、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09人次。已对26家水厂开展水质卫生监测,共检测出厂水27份,合格率92.6%,末梢水103份,合格率95.1%。
现场卫生监督检查结果显示,大部分水厂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卫生管理制度完善,水质净化及消毒运转正常,配有水质自检设备,涉水产品索证材料齐全和卫生管理档案资料完整;但仍有个别山区水厂、镇办水厂,生产工艺落后,水质净化消毒处理不到位。对卫生监督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卫计部门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市卫计委还抽派市级监督执法人员深入各县区,指导县区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县区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并督促县区卫计部门及时将水质卫生监测结果在其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放心。(黄国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