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闽南网 > 新闻中心 > 福建 > 莆田 > 莆田新闻 > 正文

莆田:商品房预售 一年内涨价不得超5%

来源:海峡网 2017-02-24 11:28 http://www.mnw.cn/

­  昨日,莆田市住建局下发《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开发商自2月1日起取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证对应的商品住房销售价位上涨幅度,在一年时间内不得超过所提供一房一价表中价位的5%。如果最终价格超过了原一房一价表中的5%涨幅,将会被暂停办理合同登记备案。

­  未取得预售证 不得变相收取定金

­  该通知文件规定,开发商在开发楼盘预售房子时,必须首先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在取得该证之后的10日内,必须在售楼部的醒目位置公示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楼盘总平面图,楼盘准售房源的面积、单价、合同内容信息等。

­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严禁以预订、认购、排号登记、发放VIP卡、借款等任何形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变相提前预售。

­  销售楼盘须明确定价

­  根据通知文件要求,开发商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根据政策要求,提供一房一价具体价格表。此价格表中的价格应包含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时安装的消防门、防盗门、对讲系统、监控设备等配套设施费用,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配套费用。

­  也就是说,在每个销售的楼盘中,每间房子需要有对应且清晰的房价,不能以楼层不同、朝向不同等因素为借口,模糊定价。

­  在规定了必须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要求的一房一价因素之后,如果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在2月1日之后取得的,那么该证所对应的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上涨幅度,在一年之内销售时,不得超过一房一价表中价格的5%。

­  如果开发商在销售楼盘时,其所确定的最终价格超过了原一房一价表中的5%涨幅,将会被暂停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海都记者 洪德木)

责任编辑:蒋晓彬
相关阅读:
新闻 娱乐 福建 泉州 漳州 厦门
猜你喜欢:
已有0条评论
热门评论:
频道推荐
  • 三明赴福州推介文旅康养产品 发出“夏日邀
  • 福州地铁2号线东延线施工 M3路公交改道
  • 平潭新增3家国家丙级民宿
  • 新闻推荐
    @所有人 多项民生礼包加速落地快来查收 三峡大坝变形?专家:又有人在恶意炒作 北京新一波疫情为什么没出现死亡病例? 戴口罩、一米线 疫情改变了哪些习惯? 呼伦贝尔现幻日奇观 彩虹光带环绕太阳
    视觉焦点
    石狮:秋风起,紫菜香 石狮:秋风起,紫菜香
    石狮环湾生态公园内粉黛乱子草盛放 石狮环湾生态公园内粉黛乱子草盛放
    精彩视频
    医解百科︱荔枝怎么吃不上火?(视频)
    医解百科︱荔枝怎么吃不上火?(视频)
    【视频】现场直击!高考首日泉州学子奔赴考场
    【视频】现场直击!高考首日泉州学子奔赴考场
    专题推荐
    关注泉城养老服务 打造幸福老年生活
    关注泉城养老服务 打造幸福老年生活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泉州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

    新征程,再出发——聚焦2021年全国两会
    2020福建高考招录
     
    48小时点击排行榜
    人社部:个人养老金领取时需要缴纳3%个人 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研讨会举行 李干 莆田港口首次直接出口巨型轮胎 以下哪一项属于消防员的职责范畴?蚂蚁新 南平:“我们有责任用所学反哺乡村” 福建4地入选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 晋江:文体旅融合绘就县域发展新图景 龙岩:让群众健康更有“医”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