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记者从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获悉,继实验区印发实施《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稳住经济大盘一揽子接续措施》后,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制定《平潭综合实验区稳住经济大盘一揽子接续措施(经发领域)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管理规定,扎实推进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落地落实。
《实施细则》共五章9条内容。《实施细则》扶持项目为: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鼓励企业开展管理咨询诊断、推动企业实施两化融合、加强企业教育支持、给予工业企业用电补贴,并明确了各项奖补均纳入实验区奖补兑现“快车道”审批范围,实行“一表申请、一口受理、并联审核、一章审批、一周办结”。
其中,“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奖补对象为区内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鼓励企业开展管理咨询诊断”奖补对象为区内工业企业,“推动企业实施两化融合”奖补对象为区内制造业工业企业,“加强企业教育支持”奖补对象为实验区规上工业企业的员工子女(非平潭户籍),“给予工业企业用电补贴”奖补对象为规模以上制造业工业企业。
《实施细则》还提出支持规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对于实验区内政府采购或政府性投资项目中相关商品采购总额在500万元及以下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购买实验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区内重点产业企业的产品及服务进行专项扶持。
奖补及教育支持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和规范透明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报并按时向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由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行政审批局(行政服务中心)审核后兑现。(融媒体记者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