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一个垫付举动,可能救人于水火。日前,记者从平潭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得益于一项救助垫付业务的及时启动,在一起两轮电动车和小轿车相撞事故中受伤的二轮车驾驶员,由于抢救及时,伤者已脱离生命危险。
据了解,自今年7月平潭公安交警与多部门开展“警医合作”工作模式以来,已经成功抢救多名伤者。因交通事故住院的伤者,如今多了一种道路救援基金,对于符合条件的伤者,这项基金可以先期垫付受害人急需的抢救费用。
9月3日17时10分许,平潭公安交警接到指挥中心调令,称在环岛路流水松南村路段一小轿车与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现场有人员受伤严重。
“我们到达现场后,经过初步勘察,发现为一辆电动车和一辆小轿车发生刮碰,事故造成小轿车车头左侧受损严重,二轮车车尾部受损。”实验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民警佘锦祥介绍现场情况道,此外,二轮车驾驶员头部受伤,并流了很多血。
情况紧急!在发现二轮车驾驶员受伤严重后,民警立刻联系指挥中心开启“绿色通道”,为120救护车一路开启绿波,并驾驶警车为救护车开道护航。在将伤者送往医院后,由于家属暂未到达医院,院方难以展开救治,现场民警当即请示上级,启用道路救援基金,为伤者争取抢救时间。
“道路救援基金就是我们实验区公安局联合平潭其他相关部门成立的社会救助基金。”佘锦祥介绍道,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人员受伤严重后,为了应急救治伤者,他们可以启动道路救援基金,为伤者提供一个资金保障,确保救治率,是关键时刻给伤者提供的救命钱。
由于抢救及时,伤者已脱离生命危险,并在福建医科大学协和附属医院平潭分院中接受进一步治疗。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融媒体记者 陈梦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