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党工委开展第十二轮巡察工作公告
按照区党工委部署,经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11月4日开始,区党工委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和第三巡察组分别对区台湾工作部、平潭县人大常委会和平潭县政协开展巡察,巡察驻点时间一个月。
根据中央、省委和区党工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党工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区党工委第一巡察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9906926511(8:00-20:00开通)
电子邮箱:ptxcyz@126.com
通信地址:区党工委巡审办转第一巡察组
接访地点:潭城镇和平路小湖庄1号(原区传媒中心)
区党工委第二巡察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9906926522(8:00-20:00开通)
电子邮箱:ptxcez@126.com
通信地址:区党工委巡审办转第二巡察组
接访地点:潭城镇和平路小湖庄1号(原区传媒中心)
区党工委第三巡察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359158715(8:00-20:00开通)
电子邮箱:ptxcsz@126.com
通信地址:区党工委巡审办转第三巡察组
接访地点:潭城镇和平路小湖庄1号(原区传媒中心)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巡察审计办公室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