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实验区印发《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作为普查督导员挂钩包干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建立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作为普查督导员挂钩包干制度,此举有利于充分发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优势,确保全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的质量和效率。
建立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作为普查督导员挂钩包干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乡镇当领导班子成员作为普查督导员挂钩包干,形成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作为普查督导员,与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一起组成的普查登记工作小组,重点解决普查对象思想有顾虑、填报的数据不能真实反映生产经营情况等“软不配合”的问题,确保普查登记的高质量高效率。
《方案》要求,建立挂钩包干机制,乡镇经普办聘请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作为普查督导员。在入户登记上,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普查督导员的身份,和各乡镇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一起入户登记。在现场审核方面,普查员认真校对普查对象的各种证照和资料;认真审核普查对象的统计指标计算口径和方法、计算依据、统计台账、原始记录等资料;认真审核表内指标间的平衡关系和逻辑关系。同时还要进行数据检查,乡镇经普办要指定专人审核普查登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