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党群工作部、区财政金融局、区农发局联合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屿头乡东金村、白青乡国彩村等12个行政村入选试点村,每村将获得60万元配套补助资金。
据悉,此次全区从192个行政村中选择12个村作为试点村,分别为:屿头乡东金村、白青乡国彩村、平原镇红卫村、芦洋乡西边寮村、中楼乡大坪村、流水镇松南村和北港村、东庠乡孝北村、澳前镇磹报村、敖东镇青观顶村、南海乡后坑村和江尾村。
据了解,每个试点村安排补助资金60万元,12个村共计资金720万元。其中,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安排补助资金558万元,区党工委管委会安排配套资金16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