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福建省发改委在南平市召开南平市低碳城市试点项目启动会,标志着南平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正式从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进阶段。福建省发改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参加会议。
南平市2012年被国家发改委列为第二批全国低碳城市试点,通过两年多的工作推进,初步完成试点工作目标。2014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32.56亿元,单位GDP能耗为0.8326吨标准煤/万元,比2010年下降19.8%;万元GDP综合能耗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全市社会和企业的节能低碳意识显著增强。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低碳城市试点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分解指标,认真组织实施,严格监督检查,确保低碳试点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成效。要注重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明确任务分工,形成促进低碳发展的合力,扎实推进试点工作。要加强培训宣导,在加大低碳发展宣传力度的同时,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储备,提高推动低碳城市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会后,福建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专家组成的调研组分赴各责任单位开展调研活动。(卢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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