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记者从南平市人社局获悉,为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吸纳就业,南平市积极组织实施以工代训工作和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据介绍,此次以工代训补贴与岗前培训补贴不重复享受,补贴范围涉及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就业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中小微企业和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的各类企业。其中,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就业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的政策执行期限为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受理期限至2022年3月;中小微企业和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的各类企业政策执行期限为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受理期限至2021年3月。
“补贴将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执行,补贴月数总和不超过6个月。”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及时登录“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同时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申请报告、福建省职业培训补贴申请人员名册、人员证明认定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银行账户信息等相关材料。(吴建琼 包翔)